台鐵6432次普悠瑪日前出軌翻覆,釀成18死慘劇,司機員尤振仲昨晚遭檢方聲請羈押,據了解,辦案人員調閱列車記錄器時,發現當時普悠瑪通過新馬站時,時速為140公里,但尤員偵訊時稱「儀表顯示82、83公里,符合新馬站速限」。

而依照該段區間的限速來看,普悠瑪號應不得超過85公里時速,但辦案人員根據該列車上行車紀錄器顯示,列車行經新馬站時速為140公里,認為這可能是事故主要原因。

這列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2時50分從樹林站發車,預計晚間7點14分抵達台東,據了解,列車行經瑞芳站時,尤姓司機員就發現列車出現異常,通過宜蘭大溪站時,因發現加速時動力異常,尤員隨即通報調度員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將列車繼續行駛至羅東站。

尤振仲說,調度員並未指示他重啟ATP,直到開到新馬站時,發現車速莫名地快,他知道若不停車就會出事,於是啟動緊急緊軔,列車車廂就因此翻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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