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反美麗灣渡假村靈魂人物、時代力量台東縣議員參選人林淑玲,日前被台東縣選委會審查為參選資格不符,並報請中選委。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中選會違反憲法及比例原則。

高潞以用表示,日前在立法院質詢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時,他曾說過「剝奪資格恐違反比例原則」,承諾會做檢討,然而中選會仍做出違憲的處分;高潞以用向中選會呼籲,應恪遵憲法,讓林淑玲參選,她也會提出修法,解決法律漏洞。

林淑玲去年5月因不滿蔡姓民眾未和其他人商量,私自在國有土地上施作擋土牆,在個人臉書上PO出「惡人腦袋動到我家阿嬤家門口前了」、「該死的人,竟然是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的營運組長啊!」等文字,台東地方法院今年3月以公然侮辱罪判罰林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一場次。

林淑玲表示,雖然不認為她有罪,卻因不願浪費司法資源而放棄上訴,選擇緩刑、保護管束處分,但在參選後竟遭中選會違憲剝奪參選資格;她也強調,她參選是為了族人與台東縣人民,即使未來不能參選,她還是會持續守護原住民族權利、為台東的永續發展而努力,不會動搖初衷。

時代力量中央黨部副秘書長高榮志律師說,中選會的處分明顯違反憲法以及比例原則,侵害參政權甚鉅,選罷法第26第5款的消極資格應該比照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5款一樣,做合憲性解釋,而且此條的資格審查早已不合時宜,中選會應該依照職權向大法官聲請憲法解釋,盡速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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