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是馬來西亞、新加坡以及汶萊 3 國廣泛施行的一種合法體罰手段,凶狠程度令人聞之色變。而馬來西亞的鞭刑又再細分為「伊斯蘭教法鞭刑」、「司法鞭刑」、「學校鞭刑」。日前大馬行刑官以鞭打假人的方式,公開示範其中 2 種不同鞭刑的打法,許多網友看到後大吃一驚,紛喊台灣應該跟進,用來對付酒駕累犯及性侵犯。

臉書「大馬 2 勢力」日前上傳一部影片,內容是馬來西亞行刑官利用假人示範伊斯蘭教法鞭刑以及司法鞭刑的差異。伊斯蘭教法鞭刑只適用於觸犯宗教法的信徒,下手較輕,目的不是要讓犯人感受十足的痛苦,而是要讓犯人感到羞恥,行刑官只能使用手腕的力量,不可舉起手臂,同時會有醫護人員在場確保犯人的安全。

▲伊斯蘭教法鞭刑目的不在於給犯人產生極大痛苦,而是讓犯人感到羞恥。(圖/翻攝自臉書大馬2勢力)

而司法鞭刑則完全不同,其目的是要造成犯人的最大痛苦,行刑官經由嚴格的專業訓練,鞭打時用的不僅僅是手臂的力量,而是伸長手臂緊握籐鞭,以腳為中心轉軸,用全身力量甩出最低時速 160 公里和至少 90 公斤的打擊力道揮鞭而下,每一下都足以讓受刑人皮開肉綻。

▲司法鞭刑每一下都讓犯人皮開肉綻,讓犯人們聞之色變。(圖/翻攝自臉書大馬2勢力)

馬來西亞對鞭刑也有明確的法律基準,犯人每次受審最多只能被判鞭打 24 下,如果是未成年犯人,每次最多只能判鞭打 10 下,且鞭刑不能分期執行。除以之外,執行鞭刑的鞭子依照罪行嚴重程度也有粗細之分,比較輕細的用來鞭打犯了輕罪的犯人,比較粗重的則用在重罪犯人,例如犯下毒品走私、暴力搶劫、性侵等罪嫌的犯人。

不少網友看完影片紛紛留言,大喊要「引進鞭刑」,直說「虐童及性侵犯請打正面!」「台灣既然喜歡廢死,那改鞭刑好了!!關到老,鞭到老!酒駕,性侵也來鞭幾下啊!」「 性侵犯要轉 180 度過來,打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