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今(5)天決議不受理監察院提出的「黨產條例釋憲案」。對此,國民黨認為非常遺憾,強調監察院在行使調查權的過程當中,覺得行政院處理不黨黨產確實有違憲之虞,因而提請釋憲,於情、於理、於法皆合,大法官沒有受理該案件,實屬罕見。

立法院前年三讀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監察院接獲民眾陳訴後,經調查後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義,去年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經今年7月召開公開說明會後,大法官覺得《憲法》並未賦予監察院「法律違憲審查權」或「專屬聲請權」,因此今天決議不受理此案。

對此,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表示,國民黨認為非常遺憾,很明顯在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內規範,中央機關在其行使職權,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申請釋憲。

洪孟楷說,今日監察院提請釋憲,代表監察權的示警,司法權站在獨立超然的立場上,不選擇正面面對,而是選擇消極的逃避,這是對監察權的弱化,也是對行政權的放水。對我國民主法治將不是有利的發展。

洪孟楷指出,大法官會議前少見的說明會,某種程度上也預判了今日不受理的結果,即便有大法官對此也提出不同的見解,但仍無法改變不受理的事實。

他說,國民黨除了痛心不當黨產條例凌駕了憲法而造成違憲行為外,更感到我國越趨專制的悲哀,今日大法官不受理監察院釋憲,也將永遠被我國歷史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