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童仲彥8月11日酒後開車,行經基隆市光華路與通明街路口時撞上路旁3輛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52毫克。基隆地院日前依公共危險罪判他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書指出,童仲彥8月10日晚間11時30分許至11日凌晨1時許,在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的錢櫃KTV飲用鋁罐裝啤酒2罐後駕駛自小客車上路,凌晨2時30分許,行經基隆市中山區光華路與通明街路口時,因行車不慎,撞及停放在路旁的3輛自小客車。

法院表示,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處理,因發現童仲彥渾身酒味,疑似酒後駕車,經對童仲彥實施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每公升0.52毫克。

法院指出,酒醉駕車肇事頻傳,經媒體大肆報導,立法院並因此加重酒醉駕車的刑罰規定,童仲彥身為台北市議員,應深知酒醉駕車的危險性,但仍罔顧法律禁止規範與大眾行車安全酒後駕車,行為不可取。

法院指出,審酌童仲彥雖曾有妨害公務前科,但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依公共危險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