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歐盟官員來台稽核、卻適逢進行「福甡11號」是否違法調查作業。而歐盟從2015年對於台灣遠洋漁業黃牌至今已經3年,被問到是否會影響歐盟評估,漁業署長黃鴻燕今(28)日表示,個案應該不影響解除與否。

2015年受國際組織舉發台灣遠洋漁業涉嫌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行為,歐盟在同年10月對此舉黃牌,至今未解;而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Madeleine Majorenko)曾表示,的確相較過去,台灣需改善的清單項目已縮短很多,此次歐盟官員再度來台審視執法情況,來決定解除與否。

但是7月18日被國際勞工組織 (ILO) 質疑的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疑似有「缺乏文件,住宿環境不佳,漁工食物不足,以及船上安全和衛生條件太差」等問題;另外9月間又有環境正義基金會(EJF)提供調查影片,質疑船長毆打船員、甚至要求工作長達22小時,船員因缺乏安全設施而受傷;此外涉嫌將多種多種瀕危鯊魚鰭身分離,把魚身丟回海裡,當中包括鎚頭鯊等。

黃鴻燕表示會對後來出現的證據進行調查,已勸導「福甡11號」於9月13日返台,9月21日進行卸魚調查,了解是否有上述等事實;然而目前還沒有完成,必須於調查完畢後才對外報告。另外由於歐盟官員訪台的成員中,有人受傷,尚在確認新的訪台時間。而歐盟黃牌解除端視整體執法的稽核情況,個案不大會影響解除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