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利用民眾放生的愛心,自5年前開始就抓鳥販售,但因行為嚴重虐待動物,遭動保處開罰達21萬元。但王男罰不怕持續販售,動保處因此依動保法將王男告上法院,再遭法院判刑8月,易科罰金24萬元。動保處呼籲,為保護生態,民眾勿心軟買放生動物,如此反倒助長王男類似惡行。

北市動保處表示,102年起發現王姓男子,在炎炎夏日中不顧網內鳥類的生存權,以紅色網袋裝售台灣原生種鳥類並沿街兜售,利用民眾愛心買鳥放生獲取利益,民眾購買後,隨即將鳥倒出飛走。經北市動保處長期追查結果,爰依動物保護法第將王男移送臺北地檢署。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保法判王男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動保處說,王姓男子出沒地點多在建國花市、行天宮、馬偕醫院等各大醫院門口等人口聚集之處,足跡遍布北北基,北市動保處多年來接獲通報,若現場查獲即立刻沒入鳥隻,動保員亦屢次勸導王男勿以網袋方式裝售鳥隻,以免引起鳥類緊迫而死,惟王男屢勸不聽,遭北市動保處開立行政處分書共22次,罰鍰累計高達21萬元,沒入鳥隻更多達600多隻。

為遏止王男持續荒誕不經的行為,北市動保處去年起,以動物法醫解剖方式釐清動物死因,確定鳥隻死亡係因不當方式運送所造成之緊迫引致橫紋肌溶解症致死,且王男於5年內連續4次違反動物保護法規,遂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函送台北地檢署,判處王男有期徒刑8月確定,得易科罰金新臺幣24萬元,全案可上訴。

動保處呼籲民眾,為了動物福址也為了保護生態,請民眾勿一時心軟買放生動物,如此反倒助長王男般之惡行。另野放動物需專業知識,隨意放生恐造成生態浩劫,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