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客葉生錦(51歲)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兩度求救,其中一次「拔營」落跑,導致為了搜救他的七名搜救人員受困,空勤直升機也出勤5趟。葉生錦昨雖出面致歉,但他把直升機當小黃用惹議,南投縣消防局除對他開出13萬元舉發單外,也將對他求償相關人事和出勤費用,求償金額今日出爐,初步已知高達207多萬元。

南投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陳泓銘指出,為了救援葉生錦,加上遇山竹颱風受困的七名搜救人員,空勤直升機共出勤五趟,經向空勤求證,包含直升機油料費及保養維護,以及每架次出勤機上配有2名飛行員、1名機工長、2名搜救員共4名的人事費,每小時須耗掉19萬6000元,每趟2小時,五趟10小時共要196萬元。

內政部空勤總隊表示,因空勤總隊屬公部門,只算基本成本,人事費用是國家支付的薪水,並不算在內。空勤直升機出勤費用,會詳細精算之後,透過南投縣消防局出面求償。

至於南投縣消防局動出動十七名搜救人員,包含十六名警消和一名義消。警消部分,有七名出勤5天,超勤費為6萬9440元;後續出勤的八名超勤費為1萬5872元。唯一一位義消金國良執行費4250元,加上執勤物資,合計11萬5000元。

陳泓銘指出,台電員工葉生錦登山亂求救事件,空勤及南投縣消防局初估救援費用總計共207萬5000元,葉男將為自己的兩度求援以及落跑,付出高額的求償費用。該筆經費,等空勤方面計算出精準的數字,將一併向葉男求償。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也對葉男開出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訂立來首張舉發單,他違反第四條第二款,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應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不得改變登山活動路線或範圍,最高可罰3萬元。之後再追訴他一人獨攀無救護能力及未依規定保險,三項共裁罰13萬元。陳泓銘說,舉發單在18日葉男搭直升機下山時,已經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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