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樁中資繞道香港炒股大同案,台北地檢署在日前認定台商鄭文逸及其秘書張湘羚涉嫌夥同股市炒手鄒興華,引進中資一路炒股,不法獲利逾11億,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起訴3人。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舉行記者會質疑,為何北檢不起訴中國商人任國龍,「我國絕對有刑事管轄權」;另外,鄭文逸在起訴書原本製作完的隔天試圖搭機離境,是誰將消息走漏?希望北檢能調查清楚。

黃國昌今天召開「中資坑殺台灣投資人 北檢為何不訴追」記者會,他說明大同炒股案過程,任國隆透過龍峰國際有限公司佯裝成港資,在女兒任梓苓、鄭文逸、張湘羚、周興華等人協助下進行違法炒股,到去年3月為止,違法炒股超過11億元,然而3月後炒股情勢仍持續發生。

黃國昌表示,今年8月底時,北檢針對炒股案對鄭文逸、張湘羚、周興華三人提起公訴,但引進中資的商人任國隆卻沒有被列入,「這是違法證券交易法的刑事案件,我國絕對有刑事管轄權」;他強調,在我國法律架構下,要進行刑事沒收、也必須對受害人的損失提出賠償。

黃國昌向地檢署提出質疑,起訴書中只有三人起訴,「為何不起訴任國隆?他的犯罪所得在哪裡?未來要如何扣押、清查?如何清償因違法炒股而受害投資人?」此外,他也提及,8月29日檢察官製作起訴書原本,8月31日書記官拿到原本、製作正本,準備向所有被告送達,理論上應該只有檢察官、書記官知道起訴書內容,然而,被告之一鄭文逸卻在8月30日打算搭機離境,還好檢察官警覺性高、已通知出境單位,才將他攔下。種種狀況讓黃國昌質疑,「消息是如何洩漏?誰洩漏?」北檢應該調查清楚。

黃國昌批評,他從去年開始追蹤此案,他發現台灣資本市場面臨違法中資炒作時,我們規範體系相當散漫、脆弱不堪,對於永豐金一次次地被抓到到協助中資炒作股票,金管會只給予兩次警告處分,「不痛不癢的警告處分,到底有何實質效果?」另外,面對違法中資破壞台灣市場秩序,主管機關卻無法提出有效對策,對於中資違法炒股的刑事訴追、犯罪所得扣押、如何拿來賠償受損害投資人,這些問題都留下相當大的問號。

黃國昌表示,這件事情還未結束,他從香港接獲檢舉資料,該中資可能還沒有退出台灣市場,是否轉為人頭、繼續違法炒作,他會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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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指出炒股過程。   圖:陳佩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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