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維新小組督察員蔡景德被控包庇賭博電玩,涉嫌收賄高達1008萬元,高雄地檢署起訴後,從去年10月關押迄今,高雄地院裁定以8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至於高雄市保安大隊退休小隊長王宏文,則以貪汙案判刑18年6個月,公懲會議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與蔡景德同案,目前在押的前仁武分局巡官林霙璋則獲裁定150萬元交保,同樣限制出海、出境,兩人每周一三五到轄區派出所報到,但林尚未籌出保證金。 

王宏文在擔任林園分局行政組巡佐,2012年涉及林園爆發員警集體貪瀆包庇賭博電玩業者弊案,收受賄賂者達39人,共計160萬元,王宏文之後被調任保安大隊小隊長,並在任內退休。 

橋頭地方法院在2017年1月23日依違反職務收賄罪,將王宏文判刑18年6個月,高雄高分院及最高法院均駁回王宏文的上訴,判刑18年6個月定讞,高雄市政府則將王宏文移送公懲會議處。 

公懲會認為,王宏文身為執法警務人員違背職務受賄,除觸犯刑罰法律外,有違公務員應清廉的本分,行為重創公務員清廉節操形象,因此依移送機關提供的明確事證,議決王宏文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蔡景德、林霙璋及小港分局交通組長齊德清等3人,則涉嫌與轄區內賭博電玩業者勾串,並按月收賄予以包庇,其中蔡景德被控涉嫌收賄總金額高達1008萬元,雄檢2017年12月15日偵結,將在押3人均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嫌起訴,移由高雄法院審理,蔡、林收押。 

雄檢起訴指出,蔡景德從2012年6月間起在高雄市警局督察室任職,負責查緝轄內賭博電玩,竟自任職起至隔年10月底止按月收受位在高雄市大樹、鳳山、橋頭、阿蓮、岡山、仁武、鳥松、大寮、前鎮、林園、彌陀等區共27家賭博電玩業者推由白手套及已退休陳姓副分局長轉交則賄款,總計蔡共收賄16次,金額高達1008萬元。 

雄檢起訴指出,林霙璋從2014年6月間起,在仁武分局行政組任職,收受高市鳥松、仁武、大樹、大社等區共12家賭博電玩業者推由李姓業者及白手套按月轉交賄款,前後計收賄11次,總金額121萬元。

羈押期間將屆,但全案尚未終結,高雄地院本月13日裁定,蔡景德若在須在21日前,提出800萬保證金,則准停止羈押,蔡在14日上午就籌出800萬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