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在9月12日通過數位著作權法修正的提案,保護在網路上發表內容的創作者,當有其他用戶未經授權上傳創作者的內容到如YouTube、Facebook等平台,連同平台業者,都將共同承擔侵犯著作權的責任賠償創作者,因此平台將被迫加裝過濾機制。

現今網路平台蓬勃發展,讓許多創作者的心血被發布出去後,無法得到公平的授權補償。而依賴用戶產製內容的公司,包括YouTube、Facebook以及Google News等,都將被這項提案影響。

領導法規修正進行的歐洲議會議員Axel Voss表示,平台業者從中獲得巨大利益,但創作所有人卻往往無法分享這項利潤。「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透過讓平台業者負責,來強化他們的權利。」

目前當創作者指出內容被濫用時,平台業者負責移除受保護的內容。但提案要求平台業者在第一時間阻止用戶上傳,因此過濾機制顯得相當重要。

《華盛頓郵報》表示,歐盟的著作權法的修正,是布魯塞爾和矽谷進行的一系列監理鬥爭中的最新戰線。歐盟的新隱私權保護法於今年稍早時後生效,目的在讓歐盟公民可以更好地控制網路公司如何蒐集他們的個資,歐盟官員也以破紀錄的反托拉斯罰款來打擊Google,歐盟也正在就Google的反競爭行為進行另外的調查。

維基百科的創辦人Jimmy Wales和萬維網的創辦人Tim Berners-Lee都反對這項修正提案,認為這違背網路是開放平台的原則。他們表示這項法律將要求平台業者要有更繁複的過濾技術,影響對技術的投資和整個商業模式。批評人士也指出,為遵守新修正的著作權法,科技公司需要大量投資,對資源較少的小公司來說衝擊較大,反而鞏固了大公司的力量。且針對用戶產製內容是否違法的事前審查,會讓用戶陷入自動監控和媒體審查系統。

YouTube的商務長Robert Kyncl上週在一篇寫給《creators》的部落格貼文表示,該提案某些部分會破壞新媒體經濟,可能會阻止或禁止平台公布用戶分享的內容。Kync也警告「這樣的結果不僅會扼殺你的創作自由,還會給粉絲、社區以及你們努力所創造出來的收入,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

擁有YouTube的Google在對《華盛頓郵報》的聲明中說:「人們希望在網路接取到優質的新聞和創意內容。我們一直表示,更多的創新和協作,是實現歐洲新聞和創意產業達成未來永續發展的最佳途徑,我們致力於與這些產業保持密切的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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