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於2003年炒作合機公司股票,經台中高分院判決1年4月徒刑,但適用《96年減刑條例》、《速審法》減刑為8月,並沒收6302萬元不法所得。傅崐萁提出上訴今(12)天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確定入獄。對此,內政部表示,將依法解除傅崐萁的縣長職務,由於傅剩下的任期不滿一年,向法院索取判決書後,盡速報請行政院指派適當代理縣長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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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talk新聞] 傅崐萁入獄定讞 內政部:俟收到判決書報請政院指派代理
發布 2018.09.12 18:51
花蓮縣長傅崐萁確定將入獄。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