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千萬不要在網路上隨意販售!一名林姓網友在臉書上發布動物用藥品「輕鬆洗」皮膚外用液劑廣告訊息,宣稱可以代為購買該藥品,新北市動保處接獲通報後,已經約談林姓網友到案說明,並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19條處以9萬元罰鍰。

動保處表示,民眾可將沒吃完之動物用藥,交回原開藥的動物醫院代為幫忙回收,千萬不可將剩餘的動物用藥品擅自販售,未申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販售動物用藥品,或持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卻於營業處所之外的地方(例如網路)販售動物用藥品,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條規定,可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動保處指出,現今網路發達,於網路上販售藥品由於過於簡單方便,導致很多民眾都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觸法,就算是基於好意分享的心態,沒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於網路上發表販售藥品訊息已屬非法行為,民眾在購買或使用動物用藥品時需注意勿將動物用藥品當成一般寵物用品於網路上販售,以免觸犯相關法令。

 

延伸閱讀:

 亞培風波!北市一頂好未落實下架六款產品依法開罰

 亂PO吃正港「流水席」 男子遭移送直呼:我不敢了!

動物用藥品須持有動物用藥販賣業許可證才可販售。    圖: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