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9月1日起開放申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目前有近萬名台灣民眾申請,主要在東南沿海省市。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今(6)天表示,領用居住證的國人,有需要向主管機關登記義務,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目前正研擬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於沒有登記的國人,將予以行政罰鍰處分。

邱垂正表示,陸委會能夠體諒部分國人,因為去中國工作或求學,向中國申請居住證,但陸委會要再次強調,此舉為中國企圖透過社會、經濟融合,削弱台灣主權,具有高度統戰思維。

邱垂正說,陸委會近日已經陸續邀請專家學者,研商如何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建置申請居住證的國人在台的申報登記制度,目前規劃領用居住證的國人,有需要向主管機關登記義務,後續配套措施也會一併加以完備,當事人也可委託他人代辦,不會有法律空窗期。

此外,邱垂正指出,國人領用中國居住證,因無須在中國入籍,不會違反兩岸關係條例。至於沒有登記的漏網之魚,邱垂正說,行政部門計劃採罰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