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07)年度,委託清華大學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放射性核種分析實驗室,抽驗60件在台北市各大超市、賣場、雜貨商行等處銷售的食品,包含蔬菜、水果、水產品、醬料、零食、泡麵、麵製品、飲品等,檢驗食品中輻射殘留量檢驗,結果皆為「未檢出」。

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依照中央規定,目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的所有食品,仍維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根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2規定,台北市流通的日本食品應以中文明顯標示原產地之都、道、府、縣名;因此,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法規修正,進口日本食品於中文標示之原產地應標示至都、道、府、縣名;也請通路業者上架時,先檢視原產地中文標示是否標示至都、道、府、縣名,為消費者把關。

北市衛生局呼籲,請業者落實自主檢查,若發現產品疑似來自日本核災5縣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立即啟動回收該商品作業,並向衛生局通報。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進口經衛生福利部公告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需事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資訊。若查獲有申報之資訊不實情事,依同法第47條第13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若消費者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08,或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