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從1994年遭舉發至今已逾20年,纏訟14年,今(16)日最高法院審理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終於出爐。根據最高法院判決結果,污染案中死傷的262人(喪生者家屬111人和罹病被害人151人)上訴遭駁回,獲賠金額為5億餘元賠定讞;目前未有明顯疾病的前RCA員工246人則發回高院更審,全案部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