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11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決定退場,提仲裁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2億元。對此,台東縣政府表示,將組最強陣容面對仲裁庭。

台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民國94年底動工、96年主體建築完工,不過從動工階段環保團體就陸續抗爭,期間甚至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業者勝訴,但高雄最高行政法院在去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美麗灣渡假村協理林弘哲說,美麗灣案已走完所有程序,還是無法經營「是退場的時候了」,透過仲裁找出最後的一條路。

台東副縣長陳金虎則表示,日前已接到仲裁通知,縣府已開始著手組最強的仲裁陣容,爭取最有利的結果,讓台東縣政府的損失最少。目前無法預測結果如何,所以也無法確定美麗灣的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