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於1987年被以強盜、殺人未遂罪遭判刑15年確定,並於2000年經時任總統陳水扁以無罪赦免。歷經檢察總長4次非常上訴、檢察官4次再審聲請,期間檢察官彭南雄也持續幫助蘇炳坤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 (8) 日宣判駁回上訴,蘇炳坤無罪定讞。在歷經11738天的等待後,蘇炳坤終獲無罪釋放。蘇炳坤表示,自己從三十年前就一直是清清白白的。

蘇炳坤在記者會上說,感謝一路上對他支持的貴人們,面對這個無罪判決,雖然感到激動,但是卻高興不起來。對他來說,一切都太晚了。這紙無罪判決僅僅是為他的清白作肯定而已,這起冤案只有帶給家庭、事業極大的衝擊,那些失去的時光和人生無法輕易被恢復。

蘇炳坤案辯護律師團的尤伯祥律師也在會後表示,從當庭宣讀的無罪理由中,便可以確切得知,本案很明顯就是一起因為刑求而產生的冤獄。尤伯祥提醒,本案的被害人除了蘇炳坤外,還有同案中被告的郭中雄他同樣也是因為遭遇刑求,才會說出對其不利的證詞。雖然現在蘇炳坤已獲得清白,但是郭中雄的冤情還有待大眾救援。

尤伯祥律師最後也說到,期待台灣的檢察官們能夠繼續投入冤案的救援,多一個像彭南雄這樣的檢察官,就可以少一個像蘇炳坤這樣的冤案,讓台灣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