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今(2)日公布夏日冰品抽驗結果,抽查161件食品中,在土城區冰品名店「芋頭大王」的「綠豆牛奶冰」,初驗、複驗檢出的生菌數竟都破表,已開罰3萬元並持續列管追蹤,另有1件食用冰塊初抽不符規定,將待複檢,以及4件飲冰品初驗不合格,已停業或停售,但衛生局仍持續列管。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為了把握夏日飲冰品、食用冰塊衛生,去年同時期抽驗190多件,其中有11家名店的生菌數不合格,經輔導追蹤,全部改善;今年5月衛生局仍分階段進行飲冰品及冰塊抽驗專案,抽查161件食品中,去年不合格的11家名店全部合格,反倒土城區「芋頭大王」有1件冰品不合格,另有2件食用冰塊初驗不符規定,其中1家複驗合格,另1家尚待複驗,再扣除4件初驗不合格但已停業或停售,整體不合格率為0.63%。

據悉,土城區「芋頭大王」位在學府路一段、新北高工附近,一年四季常大排長龍,是人氣很旺的冰品名店,這次衛生局初驗時抽檢「綠豆牛奶冰」、「綜合冰」等兩種冰品,其中綜合冰檢驗過關,但綠豆牛奶冰包括初驗及兩週改善期之後的複驗,兩次的生菌數都大於檢驗儀器最高值250,000 CFU/ml(衛生標準:100,000 CFU/ml)。衛生局指出,業者使用的冰塊檢驗都衛生合格,問題出在綠豆或牛奶餡料,除依法開罰,並持續列管輔導。

至於1件初驗不合格、尚待複驗的食用冰塊,則是汐止區新台五路的「開門茶堂」。

許朝程指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及大腸桿菌為飲冰品的衛生指標,超過標準即表示飲冰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可能原因包括場所、設施及設備不潔、原材料儲存不當、水質管理不良、製備過程不當、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若初驗不符規定會責令業者限期改善,複檢再不過關,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罰款。

衛生局呼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保存冷凍或冷藏食品,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18度以下、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保障民眾食用飲冰品的衛生安全。

新北市衛生局赴土城區「芋頭大王」冰品名店抽驗冰品的情形。   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公布土城區「芋頭大王」冰品名店的「綠豆牛奶冰」,生菌數經兩度檢驗破表。   圖:王峻昌/攝

新北市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公布土城區「芋頭大王」冰品名店的「綠豆牛奶冰」,生菌數經兩度檢驗破表。   圖:王峻昌/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