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公告16日開始開放線上戶籍登記,沒想到引起護家盟反彈,挨批「變相鼓勵離婚」,內政部今(29)日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線上離婚登記服務,僅適用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離婚案件,這些案件在法院判決時「已具效力」,線上申辦除了便民,也絕非變相鼓勵離婚。

內政部表示,推動「線上申辦戶籍登記」服務,是響應「多用網路,少用馬路」政策,其中開放的線上離婚登記,僅限於經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案件,因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時便會立即生效,無論是調解離婚還是和解離婚均會有判決筆錄,與確定裁判有同等效果,因此,絕對不是鼓勵民眾離婚。

內政部指出,去(106)年經國內法院判決(調解、和解)離婚案件有8,225件,過去民眾在收到確定判決書後,須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現在改為上網申請,節省時間及交通成本,在戶政事務所受理後,經審核無誤後就可直接登記。

內政部今(29)日強調,線上離婚登記服務,僅適用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離婚案件,這些案件在法院判決時已具效力,絕非變相鼓勵離婚。   圖:取自內政部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