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抗議強拆民宅一事,屏東縣政府今 (25) 日表示,屏東車站前兩塊商業區在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縣都委會審議階段是沒有這個方案,是報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時,交通部鐵路局向內政部提出變更部分土地為商業區的陳情意見,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討論,採納交通部鐵路局陳情意見,但是考量車站街廓四週皆尚有私有土地,為了讓私有地主也可以變更為商業區,附帶決議:由交通部鐵路局擔任都市更新的實施者,整合私有地主,必須以都市更新計畫的方式辦理開發。換言之,這個提案是由交通部鐵路局向內政部提出,且如果都市更新沒有完成(意即附帶條件沒有完成),則無法變更為商業區使用。

屏東縣政府表示,土地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在106.03.29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通過的土地徵收計畫書中有就社會、經濟、文化及生態、永續發展其他因素等綜合評估,土地徵收計畫書亦為公開資訊,可洽內政部地政司網站。

縣府說,另本案變更都市計畫書圖資料為公開資料,任何民眾皆可在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網站下載相關資料,包括文章所提到的商業區,面積多少,開發方式等皆有明確記載。

縣府強調,公勇路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皆為公開資訊,且陳情住戶皆有參加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陳述意見,對於本次公勇路拓寬工程引發各界對於都市計畫變更以及土地徵收程序、制度的討論,以及所提出可以改進的建議方向,縣府敬表尊重。

縣府也對報載指稱都市計畫變更程序中資訊未公開,土地所有權人不知情一節,提出澄清:

本案自民國99年5月開始辦理,99年7月第一次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不同意戶已經書面提出陳情意見,並於99.08.20本縣第172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列席陳述意見。後本案報請內政部審議過程中,本府於101.04.11辦理第二次公開展覽,不同意戶亦有書面提出陳情意見,本府亦有通知陳情人參加內政部101.07.10第783次都市計畫委員會,以及101.09.25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陳述意見。

縣府表示,目前公勇路的不同意戶,在都市計畫變更過程中已知情,特此澄清。

屏東縣公勇路民宅的拆遷作業。   圖 : 蔣月惠/提供

屏東縣議員蔣月惠日前因阻止公勇路拆除作業,上衣遭撕破。   圖 : 蔣月惠/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