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親民黨發言人賴岳謙在媒體發文「高雄氣爆4年,捐款流向何處」質疑,高雄市政府今(11)天表示,將正式提告,並指市府代位求償(債權讓與)訴訟不會因法院第一審判決結果,而對災民不用負責。市府將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

法制局長陳月端表示,1億3千萬元的法律服務計畫是通過善款委員會審議後核定,善款委員會曾計算,若由受災民眾個別去打訴訟,所需的訴訟費及裁判費可能難以負擔,以代位求償總求償金額超過10億,若由受災者各自向法院提起訴訟,初估每一審律師費超過1億5千萬元(3149件 5萬元)、三審裁判費1千8百萬元,三審定讞可能需花費災民總計約5億元,且訴訟過程漫長。

她說,由市府向善款委員會以1.3億匡列法律服務金額,內涵包括律師費、裁判費、及其他法律服務等費用,絕對不是只有律師費。而該案統一委託律師,每一案件律師費1萬元,遠比災民自行聘請律師花費低。目前第一審律師費用2738萬餘元,執行進度都有放在公開網站上。

氣爆代位求償(債權讓與)訴訟,市府所聘律師團隊係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客觀評選,絕無私相授受;為受災民眾提起代位求償(債權讓與)第一審訴訟人數達3,140人,起訴請求金額逾10億元,訴訟勝敗及獲賠金額影響災民權益至鉅。

陳月端說,經審慎考量及評估後,市府爰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公開客觀評選為最優勝的律師團隊,代理本府提起第一審訴訟。評選程序也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相關規定辦理,絕無私相授受情事。

她強調,市府透過代位求償機制,災民已經獲得百分之百的損害賠償救助金,因此法院判決的「市府要負四成的賠償責任且時效已消滅」,也只是市府與榮化、華運內部責任分擔問題,市府一定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