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數起分屍案,社會出現執行死刑聲音。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說,絕不要在憤怒時做倉促決定,假設分屍凶嫌該死,該執行的也應是這些人,而非與這些案件無關的其他死囚。

邱太三今天主持法務部矯正署茶敘活動,被媒體問到近來有網路名人要求邱太三若不執行死刑就下台時,做上述回應。邱太三說,絕對不要在憤怒的時候做倉促決定,過去發生江國慶、鄭性澤、蘇建和等案件時,也不會當下討論是否廢除死刑。他認為,面對個案馬上討論執行死刑,是在憤怒的狀況下,不了解問題的本質。

凶殺案頻傳,但邱太三認為,社會治安好壞應整體來看,不能只看個案,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這兩年發生的重大生命侵害案件數字其實是下降的,社會安全網是否發生效果,才是首先必須檢視的。邱太三說,其次要檢視近來的凶殺案的樣態、性質與過去有無不同,包括鄭捷案、小燈泡案都屬於無差別隨機殺人,但最近案件發生在夫妻、情侶等特定人之間,其實與過去的案件型態不同。他表示,若不去好好檢視凶案原因,就貿然不按程序去執行和這些案件不相關的人的死刑,「我覺得在道理上很奇怪。」

邱太三還指出,如果認為這些分屍凶手該死,該做的是盡速蒐證起訴,請求法院速判,該執行的是這些人,而不是與這些案件不相關的人。邱太三表示,小燈泡案發生時,大家都認為應該執行死刑,所以就把前面的鄭捷槍斃了,但小燈泡案的凶嫌一審時卻被判無期徒刑,邏輯上有點怪怪的,因此不要在憤怒時做決定,是他的基本態度。

至於任內是否執行死刑,邱太三說,法務部會依死刑審核執行要點審慎評估,另方面,廢死是國際趨勢,但法務部目前未對此進行政策討論,但已修法完成殺人重罪無追訴期限制的社會安全網配套,待配套完成再做政策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