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高雄氣爆造成32死、321傷,高雄市政府為受災戶辦理「代位求償」,提告中油、榮化、華運等公司賠償傷亡、財損,高雄地院日前宣判,高市府過失比例4成,但由於已過2年求償時效,災民無權再向市府求償。對此,藍委今(26)天痛批,高市府責無旁貸,要求前高市長、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應說明清楚。

針對高雄氣爆案判決結果,國民黨立委陳宜民砲轟,「國賠是國賠,善款:責任同意,當時法律人都認為不該如此,如今有簽署的民眾都敗訴。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批評,高雄市政府在整起氣爆案中是最該負責的單位,陳菊未能做好坐滿,把爛帳丟給高市府。她說,45億元善款中,高市府動支1億3千多萬元於行政訴訟律師費用,對於判決結果,高市府只叫屈要上訴,其實真正冤枉的是受災戶,當時在心力交瘁下簽署代位求償,但作夢也沒想到結果會這樣。

黃昭順指出,期望監察院主動調查攸關此案的失職官員,包含陳菊,另外也譴責高雄地院為何挑在兩年後,已過訴訟期時才做出宣判,此巧合讓人無法相信,質疑到底是神算還是通關密語,得以讓高市府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