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專案小組人員於去(106)年發現陳姓犯嫌「綽號阿兄」與其父親共組販毒集團案,遂組成查緝販毒專案小組。經長期調查發現,主嫌曾於102年因販賣毒品遭警方查緝,逃亡時自大樓跳下致脊椎受傷半身不遂,出院後仍惡性不改持續與毒為生,並與同為毒犯父親重操舊業共同販賣毒品,並吸收李某、何某2人為該集團旗下成員,平日受父、子倆唆使從事交通及販毒工作。

主嫌因半身不遂,平日在租屋處以行動電話聯繫接洽買家,談妥交易後即電話搖控旗下成員外出交易,主嫌父親為防黑吃黑則負責押運工作,不定期受主嫌指揮帶同旗下成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乘座高鐵)南下高雄、屏東等地區,選購大批海洛因及安非他命毒品北上囤積,再將毒品加工分裝後轉售北部地區下游毒犯圖利。

專案小組獲此情資後即報請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業股蕭檢察官指揮偵辦,107年5月8日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及拘票,兵分多路同步查獲該販毒集團主嫌父子犯嫌及李姓、何姓嫌犯等4人另查獲7名下游購毒者到案,現場起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共重1.19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1包共重614公克、毒品吸食器6組、電子磅秤3臺、販毒手機8具及販毒不法所得現金「新臺幣130萬元」等物品,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罪嫌移請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