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槍擊要犯之一的張錫銘近期親筆寫下一封陳情書轉交給施姓友人,友人今 (7) 日在臉書上發表,內容提到是否能讓受刑人使用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引起網友熱議,看法兩極,有不少網友表示贊同受刑人為未來做打算,但也有不少反對網友認為應該先賠償獄友所犯下案子的受害人吧?

張錫銘涉槍擊、殺人、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在2007年被判處無期徒刑入台南監獄服刑。他在信中詢問,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在獄中作業獲得的「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費,讓受刑人對勞動與自食其力有一個寄望。希望大眾能一同討論,對此,網友的看法呈兩極。

有不少網友贊同表示,受刑人也應該享有一般的國民權利、「至少他們有想到自己努力為未來打算」,還有網友稱讚他寫字很工整、很好看。持反對意見的網友則指出,「先賠償受害者家屬再說吧」、「受刑人的健保費是國家出的,那是不是也該讓受刑人自己出?」另外還有網友表示,關在裡面就是做錯事在受罰。

針對這項議題,矯正署也在下午發布回應,矯正署發言人黃建裕指出,受刑人的「勞作金」收入並不穩定,平均一個月約500多元,而國民年金每個月須繳900元,可能有是否足夠支付的問題,但如果受刑人有意使用勞作金納保,矯正署願意研議修正《監獄行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