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就任將滿2週年,但對於她所提出的六大勞工政見,台灣勞工陣線今(30)日「完全執政、完全兌現」記者會。對於勞基法的基本工資規定,學者質疑長年來法遵率不高,除了應該公布違反的企業名稱外,是否也應考慮公布雇主姓名,甚至科以刑責。

這場記者會邀請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全國金融工會聯合總會秘書長韓仕賢、中正大學勞工關係系教授周玟琪、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教授李健鴻等人檢視蔡英文的六大勞工政見落實情形。

關於最低工資法立法部分,李健鴻表示,這是要協助一部份低薪勞工獲得比較好的收入保障。他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統計,186會員國已有171國實施最低工資制度。如果將台灣的基本工資也列入,等於全世界有172國有最低工資制度。但國內還是有學者、雇主反對最低工資立法。

李健鴻表示,台灣勞基法雖然有基本工資,但33年來這個制度明顯很不健全,基本工資調整出現一些亂象,例如,並非每年定期調整,曾有10年(1997-2007)沒有調整,過去3年雖然都有調整,但每年調整的因素指標都不同。

其次,李健鴻表示,長期以來,台灣基本工資的法遵率不高。2015年的基本工資是2萬元,但當年主計總處的調查,基本月薪低於2萬的正職勞工有197千人;到2016年,低於當時基本工資22千元的正職勞工增加到263千人。因為勞基法裡僅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但審議辦法裡,卻只有罰緩,嚇阻力不夠。因此,多年來,台灣基本工資的法遵率很低。

李健鴻說,他認為應該嚴肅看待這個問題,是否要考慮提高罰緩、加強勞檢率外,是否要公布違法企業名稱,也要公布雇主姓名;甚至也應科以刑責。

李健鴻說,全球有超過20個國家,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企業,其雇主是可能面臨刑責的。以韓國最低工資法為例,對於違背最低工資的雇主,第一次處罰緩,第二次 要判刑則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