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27日)行使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投票,檢察總長被提名人、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總計獲84同意票,1人投不同意,2無效票,獲立院同意任檢察總長,任期4年。

現任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的任期將於5月7日屆滿,蔡英文總統日前提名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檢察總長。立法院院會上午行使人事同意權案投票。

不過,為抗議民進黨團強勢處理軍人年改,國民黨團自昨天起就在議場外排班守候,今天上午七點,議場大門一開,國民黨團就搶先遞送450案,全都是討論事項提案,盼藉此換得黨團協商的空間。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午在議場內,也藉機與國民黨立委溝通協調,會議平和進行,立法院長蘇嘉全也在上午10點52分宣布開始投票。

投票結果顯示,領票人員有87人,其中有84人投下贊成票,1人投不同意票, 2人投無效票,25人未到場投票。這是在法院組織法修法、立委席次減半後,首位獲得如此高票當選的檢察總長,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顏大和當時分別獲得75票、62票當選。

最後由蘇嘉全裁示,決議江惠民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根據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任期4年,不得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