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聯社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26)日對涉嫌向前總統朴槿惠行賄的前國家情報院院長南在俊進行最後一次審理,韓國檢方提請法院判處南在俊有期徒刑7年。

報導稱,韓國檢方還提請法院分別判處同樣涉嫌向朴槿惠總統府上供「特別經費」的前國家情報院院長李丙琪李炳浩有期徒刑5年和7年。

檢方指出,南在俊利用國家情報院院長的地位,毫無負罪感地挪用國家情報院預算並每月向總統行賄。國家情報院同青瓦台勾結,淪為掌權者的私家組織,引發了親信擅政亂局。

針對李丙琪案,檢方表示,李丙琪挪用納稅人血汗錢並積極實施犯罪。此外,檢方並控訴李炳浩罔顧公僕最基本義務,將犯罪歸咎於制度。

南在俊涉嫌從2013年5月到2014年4月每月向青瓦台提供5千萬韓元,共6億韓元。李丙琪和李炳浩兩人,則涉嫌在任期間分別向青瓦台提供8億和21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