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台電為解決因核1、核2廠部分機組停機,進而造成的電力缺口,擬重新啟動位於新北市瑞芳區的深澳燃煤火力發電廠。監院今 (20) 日表示,深澳火力發電廠自96年除役至今,若興建後重啟,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PM2.5污染物的平均值均將大幅提高。根據模擬估計,未來深澳電廠運轉後,相當於每年增加160萬輛小客車的廢氣排放量,加重空汙。為了解深澳燃煤電廠的規劃過程有無違失,監察委員仉桂美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未來高雄的興達電廠及臺中的火力發電廠都規劃改以天然氣發電,唯獨深澳電廠背道而馳,規劃採碳排放量及污染量較高的方式燃煤發電,此舉恐造成北部地區空氣污染加重,也將對我國碳排放量之管制更加不利。針對案件,監察委員將調查深澳電廠採用燃煤的決議,有無經過嚴謹且專業的評估,以及決策是否涉有重大瑕疵,決心維護環境生態及北部地區民眾之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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