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人員、營養師執業執照記得要更新!根據《藥師法》及《營養師法》規定,藥事人員忘記更新執業執照,可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之罰鍰;營養師則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藥事人員、營養師們可千萬別忘了要進行執業執照更新!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為了讓藥事人員及營養師能持續精進專業知能,維持醫療服務水準,《藥師法》及《營養師法》皆明確規定,藥師及營養師執業應每6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以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另外,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規定,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照並繳納費用。

衛生局表示,目前執業登記於台北市的藥事人員約有5,703位、營養師約619位,而今年度須更新執業執照的藥事人員及營養師共計315位。衛生局特別提醒,更新執照除了需具備120點繼續教育積分之外,也要留意所修習的課程是否包含有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等必修課程;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13條規定,藥事人員及營養師執業,應接受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相關法規等課程,前三項課程積分合計至少需達12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課程。

倘若未依規定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者,依據《藥師法》第22條規定,處新台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之罰鍰;《營養師法》第28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106年度已有113位藥事人員因執業執照逾期更新而受到罰款處分,因此呼籲正在執業之藥事人員及營養師,時時注意執照應更新日期,並確認是否修習足夠的繼續教育學分及必修課程(感染管制課程及性別議題課程),於應更新日期屆滿前6個月內可至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照。

另外,為便利執業登記於台北市的一般受聘藥師、藥劑生及營養師(非藥局負責人、藥商管理人、管制藥品管理人或營養諮詢機構負責人)辦理歇業登記手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創全國之先提供線上申辦服務,讓前述醫事人員無須出門即可辦妥歇業手續,歡迎多加利用。詳情可查詢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藥事人員及營養師歇業申請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