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3)日宣布重罰遠雄人壽不動產,除了罰鍰新台幣1440萬元之外,也解除趙藤雄的董事職位以及趙信清(趙藤雄次子)的總經理職務,且5年內不得從事金融業,並令遠雄「3年內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在進行對遠雄人壽的業務調查以及不動產交易專案檢查時,發現遠雄辦理自地自建不動產投資開發作業,及利害關係人交易等業務中,有違反保險法的情形。此外,相關不動產的投資開發案,在監督管理、內部控制及法令遵循等方面也有嚴重缺失,有礙健全經營。

張玉煇說,遠雄人壽內部「沒有作業程序、沒有人員、沒有正式委託」,從廠商遴選發包、監工、請款以及驗收付款等重要流程,完全由遠雄集團「一手包辦」。他表示遠雄內控制度完全荒廢,公司治理效能嚴重不彰,嚴重妨礙公司正常經營。雖然遠雄人壽被保險局禁止「再新增不動產投資」,但現在「正在進行的建案」可以繼續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