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今天表示,宜蘭蘇澳籍漁船「新海利66」江姓船長疑似在海上私宰保育類海豚當魚餌,昨天遭查獲,起出283.84公斤海豚肉,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檢方裁處。

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第一海岸巡防總隊總隊長韋永光受訪時說,第一巡防區人員昨天上午於雷達螢幕上,發現「新海利66」漁船航跡可疑,立即通報蘇澳南興安檢所人員加強監控。

韋永光表示,「新」船昨天下午進港後,海巡人員在宜蘭縣農業處人員初步協助鑑定下,在船艙內起出已遭肢解的海豚肉6大袋,總重283.84公斤。

雖然江姓船長辯稱海豚是從海上捕捉到,直接在海上支解,只是想當成魚餌,但由於江姓船長涉嫌重大,全案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宜蘭檢方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