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狄鶯兒子孫安佐涉威脅要對美國一所高中開槍遭逮,她澄清「只是開玩笑」。但輕言恐嚇小心可能觸法,蔣家第四代蔣友青就曾因恐嚇台北美國學校而遭判刑6個月。

來自台灣的18歲學生孫安佐涉嫌威脅要對美國賓州一所高中開槍掃射,27日晚間遭警方逮捕。根據三立新聞報導,狄鶯證實孫安佐是她與藝人孫鵬的獨生子,威脅槍擊應該是開玩笑。

開玩笑和恐嚇有時僅一線之隔,有些玩笑話或氣話在說出口前還是得三思,以免因此誤觸法網。

根據刑法第151條的恐嚇公眾罪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令人記憶猶新的就是蔣友青在幾年前被控涉恐嚇台北美國學校,他涉嫌在民國102年8月至11月於臉書頻繁發布恐嚇文字,以及寄電子郵件恐嚇台北美國學校副校長,揚言「我是恐怖分子」、「屠殺全校師生」、「放置炸彈」等內容,遭檢方起訴。

最後全案依恐嚇公眾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士林地檢署在105年6月傳喚蔣友青到案執行,最後以繳交罰金新台幣18萬3000元結案。

但令人心慌的案例不僅於此,一名王姓男子在今年3月26日打電話恐嚇嘉義市警方,謊稱在高鐵嘉義站放置炸彈,要勒索新台幣100萬元,遭檢方聲請羈押獲准。

還有一名住在基隆的24歲徐姓男子因工作不順又和網友吵架,在去年12月底上網發文說,他將在跨年夜當天於台北車站放置炸彈,遭警方逮捕後,深感後悔,但訊後仍依恐嚇公眾罪嫌函送檢方偵辦。

恐嚇案件層出不窮,就連總統專機都曾被恐嚇,中華航空公司空服員黃致豪在105年6月在總統蔡英文準備出訪友邦前,打110謊稱「總統專機上面有炸彈」,他到案供稱是想為空服員罷工盡點心力,「所以惡作劇開了個玩笑」,即便後悔仍遭新北地檢署依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起訴。

但震驚全國的102年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律師胡宗賢和計程車司機朱亞東共謀放置炸彈,想透過犯案製造恐慌,以影響股市牟利未果,最高法院在105年1月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胡宗賢20年、朱亞東10年6個月有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