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台灣6家電視台於新聞畫面播出「護鯊哥」臉書中涉及恐嚇的影片,影片內容恐造成民眾模仿,此舉已違反廣電法的規章,故決議對6家電視台開罰,罰款金額共新台幣120萬元。

被網友稱為「護鯊哥」的施姓男子在自己的臉書中發表影片,內容語帶恐嚇,字句表達強烈不滿,他在影片中說道「讓這些有錢想吃魚翅的人,毒死你。我要殺了你們,知道嗎。我恨死你們了,所以我要毒死你們」、「我打算把這些商家的魚翅羹裡面全部下劇毒,讓這些有錢想吃魚翅的人,毒死你。」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翁柏宗表示,這些新聞引用影片,恐怕會造成模仿效應,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經過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建議,決定開罰。

播出影片內容的有壹電視新聞台、年代新聞台、三立新聞台、中天新聞台、民視新聞台、民視無線台及TVBS新聞台,除TVBS新聞台引用影片時,並未全盤引用恐嚇內容,且針對部分內容已進行消音處理,情節較為輕微,因此決議發函要求改善,其餘6家電視台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日會議後,召開記者會宣布這6家電視台違反廣電法規定,每家開罰20萬元,總計120萬元。

副主委翁柏宗表示,媒體是公器,應有社會責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尊重媒體報導取材自由,但取材時應注意閱聽眾感受,引用這種暴力血腥素材,要視情節去做後製,落實編審及內控機制。

台灣6家電視台於新聞畫面播出「護鯊哥」臉書中涉及恐嚇的影片。   圖:翻攝自「護鯊哥」個人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ProtectSharks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