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爭議升高!環保團體今(27)日對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大會審查日前通過該案第三次發表聲明,直指投票結果是違憲、害理的施政鬧劇,呼籲民進黨政府懸崖勒馬,撤回此案重作環評,才能緩和台灣人民對執政黨的信任崩盤,止息反煤反空汙民怨。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今天針對政府執意蓋深澳電廠發表聲明表示,北台灣是否需要再蓋深澳電廠,迄今輿論多數持反對意見,政府面對質疑聲浪,真要蠻幹到底,徒讓綠色執政陷入看不見未來的政治霾害?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認為,深澳電廠案環差過關是一齣違憲、害理的施政鬧劇;後果將是台灣空汙治理倒退。不只北台灣六縣市淪為呼吸戒嚴的新生地,中南部重災區亦將成為空汙加重受害的苦主。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聲明如下:

◎違憲:深澳電廠環差投票結果明顯違憲。

1.人民最感錯亂是公衛背景的環保署長李應元曾公開表態「不管從個人、國家或全世界角度,都希望不要有燃煤電廠」!副署長詹順貴信誓旦旦反煤理念,卻又託辭「個人(環境)喜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2.此「不能凌駕法律之上」的官方說法是嚴重謬論!憲法才具最高法律位階;生命權,身體權與財產權更是憲法明文保障的最重要人民權益。亦可參酌非核德國的進步法理認定:該國新近將廢煤政策納入大聯合政府黨綱內。同樣是以憲法保障生命權,聯邦法院正準備法律意見,讓日後關閉有害人民健康的燃煤電廠,聯邦政府與煤電廠商提前解約,可不必賠償違約金。

3.環評法的環差條文漏洞百出,一直是舊案借屍還魂「法」寶。環保署怎能本末倒置,為惡法而法,犧牲了至高憲法對人民健康權益的優先保護?強烈質疑法匠犬儒心態綁架了李詹,讓兩人自甘棄守環保天職?

4.環保署如明知環評施行細則有疑義,應暫停環差審查,無待修環評法,即可主動變更施行細則以保護人民之權益,絕非僅有投下贊成票之選項,這是明顯蓄意誤導群眾。環保署身為環境最高主管機關,絕對有權變更顯然不適法之環評法施行細則。詹副署長降格引用低位階的施行細則,審議過程中否定人民最重要的憲法權益,自屬違憲。

5.要求環保署應以有違憲之虞為由,依照其職權,立即修訂環評法施行細則,並依永續之最高指導原則,因情事變更(能源政策改變,煤電已嚴重影響空品),必須重新進行縝密的環評,而非環差評估!

◎害理

1.從空污、碳排與健康角度,減煤已成國際趨勢,從歐美工業大國,都在競相淘汰燃煤電廠。燃煤可怕之處也在於高碳排所帶來的全球溫室氣體效應。尤其台灣如今有亞洲最高的CO2排放人均量,既是氣候變遷受害國,也成了國際關切的加害國,現今竟還執意在北台灣增煤?

2.962萬人口的北台灣,若新建這座燃煤電廠,肯定讓人民傷「肝」敗「肺」,又害「心」…,簡直是傷天害理惡行。

3.衛福部理應挺身而出,捍衛全民健康,竟只怯戰神隱。經濟與環保官員則互相打臉,無厘頭的持續內鬨;經濟部能源局長說,少了深澳電廠,北部備用容量將不足15%;詹順貴卻質疑若不建深澳電廠,北部電力的備用容量只會減少0.1%,值得花一千億來補嗎?

4.行政院長賴清德理應站在空污治理制高點,超然協調各個部會。竟選擇與經濟部口徑一致,恫嚇民眾「未來北部是會缺電,要誠實面對這問題」。但人民記憶猶新,民進黨尚未執政時,是如何反駁台電說法,強調台灣根本不缺電,如果缺電,一定是台電藏電。昨是今非的賴清德,是否願意誠實告訴我們,台電究竟有沒有藏電?

5.反核是民進黨的神主牌,2025非核家園更是蔡英文的重要政見。但小英並沒說非核家園就得多蓋燃煤電廠多吸PM2.5。請問蔡政府對台灣人民誠實了嗎?若真有「乾淨的煤」,為何綠色執政的能源轉型計劃,天然氣發電比率遠高於煤電配比?豈不全改成「乾淨的煤」就好?

◎懸崖勒馬:鄭重呼籲英德政府及早懸崖勒馬!勿讓深澳燃煤電廠案成為「新版核四」。

賴清德院長昔以「看見未來」召喚民眾。如今深澳案明顯違反民主程序,更背離了進步價值,還能看見什麼未來?此刻正是府院高層出手,搶救民眾對執政黨信賴的黃金時機。

奉勸英德政府,勿讓深澳案的不當環差,擴大為民進黨在2018年負面製造的「新版核四」。請賴揆立即劃下政治停損點,勿大意葬送自己、民進黨與台灣的未來!

環保署明日舉辦環評審查會議,將確認深澳電廠環差「修改後通過」等案的會議記錄。我們懇切呼籲,深澳案撤回重作環評。5名官派委員也莫忘衛福部、農委會等部會天職,拒作高層授意的橡皮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