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黑心業者!高雄市出現非法業者利用空地及租用廠房堆放廢五金,經過環保署與相關單位清查,目前棄置之廢棄物數量初估合計有4,622公噸,初估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3,279萬餘元,承租人及涉案司機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並涉及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運輸公司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42條並涉及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後續將由司法機關進行偵訊。

環保署表示,3月21日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協同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九大隊、高雄憲兵隊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環保局等,動員230多人聯合查緝全台27處廢棄物運輸公司、相關涉案承租人及司機,共扣押14台做案車輛,本案犯案主嫌為承租人黃○凱、楊○翔、吳○文等人,明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仍提供土地堆置、棄置及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並持續聯繫各車輛轉運至租用廠房及空地堆置廢棄物,初估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3,279萬餘元。

承租人及涉案司機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並涉及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而運輸公司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42條並涉及同法第46條刑責規定,由司法機關進行後續偵訊。

這起案件會被發現,是由於去(106)年10月份環保單位陸續接獲高雄地區民眾陳情廠房遭非法棄置廢棄物,經由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調閱棄置廠房及空地周邊車輛GPS軌跡及聯單,配合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調閱之監視錄影畫面,鎖定多家合法清除公司及非法清運公司涉案,且從軌跡資料發現其行動模式幾乎皆為自產源端或轉運站收受廢棄物後再將廢棄物棄置至各廠房,其不法集團是以「先租後棄」方式進行環保犯罪,並賺取清除處理費用。

環保署指出,不法業者先僱用人頭向不知情地主承租土地或廠房,再指派大貨車或曳引車司機非法收受廢棄物,利用無人發現之際,載運至承租之廠房、土地,並由現場人員操作機具進行堆高棄置,廢五金大量堆放堆滿倉庫、土地,等到出租人發現,承租人早已失去聯絡,犯罪地點遍及大社區、燕巢區、大樹區、仁武區、鳥松區、大寮區等處,目前棄置之廢棄物數量初估合計有4,622公噸。

環保署強調,事業端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應該委託主管機關許可之合格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倘業者企圖節省成本,委託予非法業者,將面臨共犯刑責。

環保署及相關單位進行鳥松廠房棄置點搜索。   圖: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進行廠房事業廢棄物查察及蒐證採樣。   圖:環保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