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生前愛告人是有名的,1992年胡元輝時任自立晚報總編輯時,即曾接獲李敖的存證信函。而且,為的還是一件30年前的前塵舊事。這件事讓李敖特立獨行的作風,更形鮮明。

現為嘉義中正大學傳播學院院長的胡元輝說,李敖跟自立晚報之間的事情很多,自己就碰上幾件,分享其中一個故事。

胡元輝表示,大約是1992 年前,他在報社擔任總編輯的時候,有天收到李敖寄來的存證信函,函中稱30年前,自立晚報報導胡秋原告他的消息,現在他告胡秋原,自立晚報也應該平衡報導。

胡元輝表示,看信時,覺得又好玩又好笑,可惜這封信已經不知道被我丟到哪裡去了。

根據2003.10.31蘋果日報的報導,知名作家李敖與前立委胡秋原兩人,因李敖出版《李敖自傳與回憶》一書誹謗胡秋原,引發兩人互控妨害名譽,官司纏訟十四年後,10月30日終於全案確定。最高法院繼日前判決胡秋原應賠償李敖一百萬元確定後,10月30日又判李敖應賠償胡秋原160萬元確定。

李敖得知判決結果後說:「本案和朱安雄案一樣,是百分之百的政治判決。」至於判賠金額高於胡,李敖無奈地說:「別人罵我都很便宜,我罵別人都很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