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人用回收寶特瓶裝自來水再賣!高雄市衛生局查獲醫名不法黑心廠商,利用回收的「丹楓之水」空寶特瓶裝自來水再賣給酒店、小吃店及餐館,10年來不法所得超過3百萬元,而且包裝環境髒亂不堪有衛生疑慮,不法廠商李姓男子、陳姓女子涉及《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違反《商標法》第97條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但在偵查中已坦承犯行,分別以5萬元、2萬元交保。不過保二總隊刑警大隊清查李姓男子之下游廠商,並逐一下架、查扣不法商品完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高雄市衛生局3月13日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包裝水商標仿冒案,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刑事警察大隊、環保局於三民區李姓男子住處,查獲涉嫌回收的「丹楓之水」空瓶,填充經簡易處理之自來水後再販售。仿冒的「丹楓之水(每瓶1400毫升)」成品共計14箱計140多瓶,衛生局抽樣4瓶帶回檢驗,剩下的由檢警全數查扣。另外,包裝現場環境髒亂、雜物堆積還飼養寵物,使用回收之空瓶再充填包裝飲用水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局依第8條及第41條規定,限期於3月20日前改正,改正前暫停作業及停止販售,屆時不改正,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雄檢表示,經檢察官朱振飛訊問及配合行政稽查後發現,李姓男子(56年次)之父曾為水源販售商,熟悉礦泉水填裝流程及銷售通路,李姓男子為牟取不法暴利,自97年起,私接管線竊取住處大樓之公用自來水,並透過陳姓女子向商家回收「丹楓礦泉水」寶特瓶空瓶,在自家住處以刷子清洗空瓶後,將自來水注入回收空瓶後封蓋,再以每箱12瓶(每瓶1,400ml)礦泉水新臺幣70元不等之價格,低價販售「丹楓礦泉水」給高雄市區之酒店、燒烤店等營業場所,仿冒品均為每瓶1400毫升裝,瓶蓋為乳白色,與半透明瓶蓋的真品不相同。總計販賣時間長達10年之久,初步估計不法獲利約336萬餘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李姓男子、陳姓女子涉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竊盜、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違反《商標法》第97條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但在偵查中已坦承犯行,分別以5萬元、2萬元交保。

衛生局提醒消費者,請認清「丹楓之水(1400毫升)」包裝瓶蓋如非半透明而呈乳白色者,可能為涉案產品,請退回上游廠商避免飲用並且通報,以揪出不肖業者,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包裝環境髒亂不堪有衛生疑慮。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仿冒的「丹楓之水」包裝現場環境髒亂、雜物堆積而且還飼養寵物。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提醒,仿冒品均為每瓶1400毫升裝,瓶蓋為乳白色,與半透明瓶蓋的真品不相同。   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