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大學校長當選人郭旭崧以「副教授」資格成為國立大學校長,開了首例;教育部遭至監察院糾正並指稱,教育部處理陽明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審查校長候選人」資格程序有瑕疵。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表示,教育部已委託學者進行研議,並願意作檢討。

教育部在102年9月16日函釋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第1款第3目,只要具博士學位、博士後8年以上工作年資」,得認定為「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由於這項法令被擴張解釋,造成只具有副教授資格的郭旭崧得以「相當教授」資格成為國立陽明大學校長,也為國立大學校長開了首例,逾越母法立法意旨。

陳焜元表示,當年會放寬解釋的原因是,102年清華大學遴選校長人選,考量IBM公司副總裁參與校長遴選,當時為了國立大學選任校長,廣納人才,作了延攬人才的放寬。對於當年的這項放寬,事隔多年因時空背景不同遭到糾正,陳混元表示,被糾正有些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