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管處前副處長黃舜銘,在發放拆除地上物執照時,被人檢舉收取揚昇建設公司10餘萬元高爾夫球券;昨(6)日檢調發動搜索約談,在今(7)日凌晨將揚昇董座許憲宗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諭令100萬元交保;黃舜銘則在凌晨2點半左右從台北市調查處調查官被移送北檢,訊後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諭令70萬元交保候傳。
據悉,揚昇建設在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上的一塊建地,因地上建物所有權人與地主不同人,若要整地是必得依法取得建物所有權人的同意。雖擁有土地,但揚昇因未找到地上建物所有權人而無法動工。檢調查出,前年中旬,揚昇因此找上時任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副處長黃舜銘,請黃舜銘「給個方便」,讓揚昇可以在免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的情況下取得拆除執照進行整地;檢調還指出,揚昇也拿出自家市價高達10餘萬元的高爾夫球券做為謝禮。黃舜銘在今年初退休後,此事便遭檢舉。
調查局台北市調處也報請台北地檢署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謝雨青指揮偵辦,並持搜索票在昨天上午前往揚昇建設公司、嫌疑人住處執行搜索,也前往建管處調取資料並約談2人到案。
此案另外有8人以證人身分約談到案,希望能釐清高球券與核發拆除執照是否有對價關係或有無違反法令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