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已紛擾了兩個月,行政院長賴清德首度表態,一切依法行政;而教育部潘文忠在立院答詢時強調,台大校務會議在台大校長遴選過程擁有推荐和同意權限,本於尊重大學自治精神;目前,台大校務會議已達到連署門檻並將在15天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待臨時校務會議針對紛擾不斷的爭議作出釐清後,教育部會依臨時會議的釐清,依法作妥適處理,讓爭議告一段落,校務運作穩健發展。

立委洪慈庸針對紛擾多時的台大校長遴選案,今天立法院質詢教育部長潘文忠,洪慈庸並提到目前的台大校長遴選案已被操作成藍綠對立的議題,希望教育部身為權責機關,作好把關。而潘文忠則表示,近兩年多來,台大發生了一些爭議,台大是台灣學術界的龍頭,台大校長更是引領台灣在學術發展的領導者 ,在台大校長遴選的作茉細則中,就有強調校長應具備高尚品德跟學術聲望,過去兩年台大學倫問題影響了學術聲望和形象,立法院不分朝野,痛定思痛,要求教育部要嚴查嚴辦學術倫理事項,因此在這樣的過程中,對管的當選案,因為有來自監察院和社會的爭議,所以會審查辦理,並非刻意針對特定人選。

潘文忠表示,台大校長遴選案目前的進度:

(1) 就監察院等疑義,台大或台大遴選委員會所提供的資訊,教育部目前正在作最後的審視與處理過程。

(2) 學術倫理部分,教育部已召開學審會,針對研討會倫文發表部分,必須回歸台大由學術專業或同儕來認定。

(3)台大在校長遴選作業細則中,也對台大校務會賦予了推薦與同意的權限,只要參選人獲得 1/3的推荐才能成為遴委會候選人,台大校務會議在此前提下,目前台大校務會議代表也達到了法定的連署人數,要求台大校方要召集臨時校務會議,針對相關的疑義作釐清,在釐清爭議後,教育部本於尊重大學自治原則,依法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