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今天已將「台灣旅行法」送交白宮,按照美國國會立法程序,最遲3月16日鼓勵美台雙方所有層級官員互訪的台灣旅行法就將生效。

根據美國國會發出的通知,「台灣旅行法」已在今天送交美國總統川普,而按照美國立法程序規定,正值國會開議期間,總統於10天內簽署,法案就生效,成為正式法律;就算川普未於10天內簽名,法案也會自動生效,除非川普動用總統的否決權。

不過,「台灣旅行法」在聯邦參、眾兩院都是以無異議的方式通過,按照慣例,對兩院高度有共識的法案,川普動用否決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法律生效後,行政部門,尤其是國務院的執行意見與態度,才是美台雙方官員互訪是否鬆綁或如何鬆綁的關鍵。

對於川普預計何時簽署或是否簽署「台灣旅行法」生效,截至發稿,白宮仍未回覆詢問。

國務院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局發言人凱維(Michael Cavey)在國會通過法案後重申,美國基於美中三個公報與「台灣關係法」的「一中政策」不變,他還提到,根據美國憲法,行政部門和國會各自獨立,在制定美國外交政策上各具有重要作用,但互不控制也不能代表對方發言。

這項法案由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提出,共有80多位國會議員共同連署,包含聯邦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羅艾斯(Ed Royce);參院則由聯邦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提出。

「台灣旅行法」明確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官方各層級互訪,類似議案也曾於2016年在國會兩院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