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動保團體不斷宣傳「領養不棄養」觀念,政府機關卻帶頭棄養!3月1日一名嚴姓網友在臉書上公布了一張公文以及一隻工作犬的照片;嚴姓網友指出,這隻消防隊領養的工作犬因為中央消防署一紙「各機關應禁止在辦公處所飼養家禽、家畜或寵物」的公文,即將失去寵愛牠的家,重回收容所。網友紛紛痛批政府機關帶頭棄養,評論家朱學恆也轉發貼文支援。見眾怒難平,消防署督察室才在昨(6)日做出回應,但卻把發函理由全推至桃園一名消防替代役男頭上,再度引起群情激憤。

公文上指「有一案」因消防機關飼養動物而衍生的擾民情況,消防署以此為由,引據「辦公處所管理手冊」規定,要求各消防局不得在單位飼養動物。嚴姓網友指出,原是收容犬的吉米被消防隊領養,作為看顧倉庫的工作犬。活潑親人的吉米備受消防隊寵愛,但中央消防署一紙公文下來,「讓原本早就在機關受照顧的動物,卻即將因此從全省機關刮起棄養潮」,政策明顯有欠周延。朱學恆也在臉書上質問,「消防弟兄飼養照顧流浪貓狗,到底對消防救人防災本務有甚麼牴觸,需要署長親自下令公告全國數百個消防處所不准再收容他們?」

網友憤憤不平,也有人引述聖雄甘地名言,「一個國家的偉大與文明道德進步的程度,端看他如何對待動物」。

對此,消防署督察室時過數日才回應,指因收到桃園一名消防替代役男檢舉,有一民眾遭消防隊飼養犬隻追趕,才會發公文提醒各所屬機關及各縣市消防隊。消防署督察室也強調此公文文宣導,「沒有強制規定與罰則」。然而嚴姓網友質疑,直指「此公禁養規定列入三月份全國的重點督導,新聞上消防督導是說沒強制沒罰則.......但是被記重大缺失影響的還不是單位的年度考績」。號稱宣導卻納入考績,消防署推託卸責、言行不符意味明顯,遭網友狠狠打臉。朱學恆也質疑,「一個消防署做到只能靠替代役,以後署長讓替代役來當好不好!」

事實上,工作犬案例國內外十分常見,工作犬帶來的實質回饋及心靈撫慰效果也遠超乎想像。許多基層消防隊員也對此規定直呼不滿,指多數消防隊犬不僅會顧家,更是消防弟兄們的心靈寄託之一,無異於消防隊的家人。

消防署僅因單一個案,導致全台消防隊犬流離失所;對此,新北市動保處長陳淵泉認為,消防署不能因為個案因噎廢食,他也表示新北市會維持一貫立場,鼓勵機關學校認養流浪動物作為工作犬、陪伴犬。

消防署公文要求各機關應禁止在辦公處所飼養家禽、家畜或寵物。   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朱學恆連兩篇貼文直批消防署政策不合理。   圖:翻攝自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