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大溪區慈湖陵寢228遭人闖入潑漆,警方通知涉案10人到案說明,由於無人到案,警方今天拘提6人、1人主動到案,地檢署晚間依毀損等罪嫌分別諭知5萬元交保,晚間另2人主動到案,以3萬元交保。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今晚受訪表示,被告李男等人涉嫌潑漆毀損大溪慈湖陵寢一案,檢察官在勘驗現場、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傳訊目擊者後,由桃園市警局大溪分局通知被告李男等10人到場接受詢問。

王以文表示,由於無人到案,檢察官在核發拘票後,今天上午,將被告李男等6人陸續拘提到案,另被告楊女等3人也先後自行到案,目前僅剩1人未到案。

檢察官偵訊後,認被告李男等人涉犯刑法公然侮辱公眾紀念處所、毀損之犯罪嫌疑重大,地檢署晚間依毀損等罪嫌,將拘提到案的6人與自行到案者分別諭知新台幣5萬元交保,晚間另有2人主動到案後以3萬元交保。

成員之一的羅宜交保後表示,潑漆所涉為毀損案,即使交保金降至5萬元還是太高不合理,當天負責拍攝的周男及李男一度被裁定8萬元交保,檢方最後才將保金改為5萬元。今晚的保金許多都是家人代墊,或是大家的生活費湊出來的。

羅宜說當天現場是完全開放空間,只有2名便衣及2名衛哨,因此一行人進入時不需任何強硬的突破動作,而便衣與衛哨也只是雙手舉高阻擋他們拍攝,但沒有阻擋他們潑漆。

主動到案的成員楊女指出,當天她負責拍照,會參與行動是要表達自己的理念,她認為威權時代的殺人魔不該持續用納稅人的錢,中國人就該回中國去。

警方執行拘提同時,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除在臉書發文為成員找辯護律師,隨後也轉往地檢聲援。蔡丁貴強調,學生只是表達理念並沒有強硬破壞,而那些漆也是可清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