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使用綠色運具,減少空汙排放,新北交通局訂定「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路邊收費停車場電動車停車優惠要點」,今 (26)日宣布自3月1日起施行,提供電動汽車路邊每日3小時停車免費優惠、電動機車當日免費,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                    

交通局長王聲威說,優惠內容考量路邊停車格主要是供臨時停車使用,新北市路邊收費平均停車延時約2小時,為避免久停影響一般用路人停車權益,提供路邊收費路段電動汽車停車當日3小時免費優惠,第4小時起按原收費標準收費,電動機車於路邊收費路段當日免費的優惠,鼓勵民眾換購電動汽、機車。                               

交通局說,民眾持有電動車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後,即日起可上「路邊停車費查詢服務網」點選「電動車優惠」,輸入車號及聯絡方式,線上申辦電動車停車優惠,或下載、填妥優惠申請表以郵寄、傳真方式辦理,或至6處停車管理場申辦,申辦後,會以簡訊或電子郵件回復車主申請成功及優惠適用日,不用出門,就可輕鬆完成申辦作業。 
 
交通局提醒,申辦成功享有優惠的電動車,若有牌照註銷或積欠新北市公有停車場停車費300元以上,將取消停車優惠資格,一經取消資格,須自註銷日起繳回優惠部分或繳清欠費,重新申辦停車優惠;已享有停車優惠身心障礙車輛,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將不再提供電動車路邊收費停車優惠,相關資訊可至交通局網站查詢。      

新北市3/1起提供電動車路邊停車優惠 。   圖 : 翻攝自新北市政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