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今(25)日出席新同盟會春節團拜,他在致詞時提到,2015年他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時,當著面告訴習,1992年達成的共識就是「一中各表」,絕對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不過,憲法不排除「統一」這個選項,但未訂定時間表,到目前為止統一條件還沒成熟,雙方仍需擴大交流互動、逐步創造有利的條件。
新同盟會上午於國軍英雄館舉行「107年春節團拜聯誼活動」,馬英九出席時,受到現場民眾熱烈歡迎,卸任後人氣逐漸由黑翻紅。
馬英九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35年制定、36年施行,制訂時是來自全中國、包括台灣在內的3000多位制憲國家代表來制定這部憲法。他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共有四個分裂國家,像是韓國分成南北韓、德國分成東西德等,皆在1948年、1949年各自制定憲法,這些國家的憲法是部分裂的憲法,但中華民國不一樣,中華民國的憲法是部統一的憲法,且當時中共還沒建政,所以沒有所謂「兩個中國」的問題,只有一個中國。
馬英九強調,中華民國憲法是個統一的憲法、也是一個中國的憲法。在行憲幾十年之後,開始修改憲法,很重要的原則就是增加了憲法增修條文,特別談到對兩岸的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分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兩個地區,該定位也為後來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立下基礎。
馬英九說,2015年時,他在新加坡跟習近平會面時,當著習的面告訴他,1992年達成的共識就是「一中各表」,「但是我們各表,絕對不會表到『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他強調,這也是中華民國官員第一次在對岸領導人面前,說明中華民國憲法的含義。
馬英九指出,1991年修憲時,憲法增修條文序言特別提到「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所以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不排除統一」這個選項的,但並沒有訂定任何時間表,尤其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所以未來不管哪一方提出有關國家統一方案,必須採取和平、遵守民主程序的方式,才能讓台灣人民所接受,但到目前為止,條件都還沒有成熟,雙方需要擴大交流互動、逐步創造有利的條件。
馬英九說,兩岸統一問題,必須要循序漸進、水到渠成,不能夠揠苗助長、以致於欲速不達。
馬英九上午前往國軍英雄館參加新同盟會「107年春節團拜聯誼活動」。 圖:周煊惠 / 攝
馬英九表示,2015年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時,當面告訴習,1992年達成的共識就是「一中各表」,絕對不會兩中、一中一台或台獨,因為這是中華民國憲法所不容許的,不過,憲法不排除「統一」這個選項,但未訂定時間表。 圖:周煊惠 / 攝
馬英九與現場民眾握手。 圖: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