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因年度總預算未過,今年元宵不發小提燈,國民黨市議員黃馨慧今(14)日舉行記者會,質疑為何市長的小紅包及春聯卻照發?台中市政府回應,兩案屬不同局處業務,小紅包是延續性計畫,設計與製作相對簡單,因此順利完成。

黃馨慧表示,「2018中臺灣元宵燈會~創意紙童玩採購」案預算金額500萬元,招標日期是2017年10月23日,開標時間是11月8日,依照有效率的正常程序,從開標後到議價決標,11月中旬可完成。但明明「延續性」政策,且全台其他縣市都沿用「小提燈採購」,觀光局卻標新立異、另立新案名「創意紙童玩採購」,並改為勞務採購?顯見市府原本就不算在今年元宵發放小提燈。

黃馨慧質疑,同樣是2018中台灣元宵燈會標案,大型的元宵燈飾來得及製作,小提燈卻無法完成?為何中央部會和其他縣市都可以順利進行小提燈的發包製作,例如台北市同樣在去年底未完成總預算審查,唯獨台中市辦不到?因為林佳龍能力太差?還是市政管理效率不彰?

市府表示,去年底原已招標「創意紙童玩採購」,包括設計製作一款小提燈及一款元宵紙童玩,再由市府擇一製作。後來市府選擇製作20萬個狗年小提燈,原訂今年1月底應點交配送,但因總預算至今仍未通過而無法決標,廠商也因此被迫停止製作。市府尊重議會程序,盼儘速開議審查,讓民生建設繼續向前。

至於為何可發市長小紅包?市府也說明,市長小紅包因開始發送的時間為每年年初接近春節時,每年均以當年度預算製作新一年的需求量,因此狗年小紅包是用106年度預算製作,而且市長小紅包與小提燈是由不同局處辦理,彼此並無關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