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童仲彥約 5 年多前在議會總質詢時,以變音錄音檔,質疑時任台北市長郝龍斌的妻子高閬仙收受廠商餽贈價值百萬元的鑽石,高不甘受辱,提告童誹謗,童則反控高誣告。

童仲彥行為雖符合誹謗罪構成要件,但一審法院認為童在議會對市政議題發言,受言論免責權保護,判雙方均無罪;高閬仙上訴高等法院,但高等法院二審今(13)日逆轉改判童有罪,依加重誹謗罪判他拘役 59 天、得易科罰金 ,全案可再上訴。

當時童仲彥在議場質疑高閬仙是否收受鑽石,郝龍斌反吐槽童有本事走出議會再爆料,而童在議場外受訪時不像議場內咄咄逼人,但仍堅持「人證物證有本、歡迎法院講清。」

對於今日高院二審逆轉,高閬仙說,自己在學術界將近 30 年,名譽是最重要的,童仲彥的言論對她造成很大影響及傷害,高閬仙的律師葉慶元說,全案打到現在5年多,童男所說的證人邱先生不知去向、童說的珠寶店也不知何在,很明顯的,童所言不實,希望高院能改判童有罪,以還高閬仙的清白。

童仲彥對此則回應,此案是他歷經半年的查證,若因此被判有罪,未來民代在市政質詢上恐引發寒蟬效應,等同被閹割,他一定會繼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