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一男一女」婚姻觀,下一代幸福聯盟接連提出包含「婚姻定義」、「適齡性別教育」等公投,今(9)日上午進一步提出「不改變現行婚姻定義,以專法保障同性別的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公投,並赴中選會遞交提案連署,力拼年底綁大選投票。不過,由於先前「婚姻定義」公投遭中選會認為有違憲之虞,決議召開聽證會釐清爭點,幸福盟也盼能在會中闡明立場。

去年五月大法官作出748號解釋,明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公投法下修門檻後,民眾百花齊放地發起公投。由於公投法規定「一案一事」,幸福盟日前提出兩項公投,主文分別是「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結合?」與「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幸福盟上午再度召開記者會,提出「以專法保障同性婚姻」提案公投,目前完成3549份公投連署書,並送至中選會,盼能盡速完成第二階段連署,結合年底九合一選舉投票。

幸福盟這次提出的主文是,「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說,根據聯合行銷所的民調顯示,高達52.8%民眾不希望改變《民法》中婚姻的定義,僅有34.2%民眾認同修民法,顯示大部分民眾不認同藉由修民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

此外,曾獻瑩表示,此份民調也指出,全國有57.1%民眾認為不應該改變婚姻定義,可另立法保障同性伴侶在醫療、財產權益,僅有12.4%民眾支持修民法來保障。

曾獻瑩指出,若要改變民法的一夫一妻婚姻定義,恐牽動112部法律、356個條文,將耗費龐大的行政與立法資源,因此,他認為應另立專法來保障同性婚姻,覺得就如同立法院制定原住民相關法律來保障原住民的權益一樣。

不過,對於「婚姻定義公投」,中選會日前召開委員會議認為有違憲之虞,決議依照法定程序,召開聽證會釐清爭點。對此,曾獻瑩說,希望在聽照會上,能夠闡述748釋憲文的意義,當時大法官的意思「只說未保障同性二人永久生活違憲,並無指現行民法違憲」,盼能釐清誤解,訂出立法的原則與方向,以利後續修法。